律师见证的范围
律师见证的范围
1.律师见证的主要是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
所谓法律行为,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它包括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等。
例如,遗嘱、声明、契约、合同、买卖赠与等。
但是,对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如出生、死亡、结婚、学历和经历等同样涉及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则不属于律师见证的范围。
2.律师见证应该是法律规定的强制公证之外的法律行为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但近年来,由于国家调整规范民事经济活动的需要,不少行政法规规定有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公证也由自愿公证原则,改为自愿公证与强制公证相结合的原则。
在这个范围之内,律师见证是无效力的,即使当事人请求律师见证,律师也应告知当事人履行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