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的性质目的优点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律师见证费用 时间: 2014-03-04 15:29

1、性质

律师见证的效力在诉讼中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审查认定,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低于公证。

律师见证与公证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

公证是公证机关代表国家经过法定程序所进行的证明活动。

二)律师见证在法律上仅作一般的证据证明,在诉讼中律师见证文书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才具有证据效力,而公证文书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公证的证明效力强于律师见证。

三)律师见证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凡是国家规定必须公证的事项只有经过公证才能生效,不能进行律师见证。

2、目的

律师见证有两个目的:

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性;

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3、优点

律师见证的程序方便、灵活、快捷,且在见证过程中能提出法律意见,对尚未成熟的事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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