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律师咨询 时间: 2014-04-14 16:23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

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

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

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

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

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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