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律师咨询 时间: 2014-04-14 16:24

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1、合同订立前

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采用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容易导致缔约过失责任。

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未成立时,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构成了合同订立前或第一阶段的合同风险。

2、合同订立阶段

发生重大误解、显失公正,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合同当事人不适资格或者资格缺陷,乃至恶意串通等等而订立合同,会导致合同订立阶段的合同风险。

3、合同订立前和订立这两个阶段的风险,可以称为合同前期风险。

4、合同履行阶段

这是实现订立合同时合同利益设定目标的重要手段。

5、合同终止后阶段

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交易即应停止完结。

合同终止的事由不同,则合同权利义务停止完结的方式和程序就有区别,如,合同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合同当事人的协助、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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