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离婚案件律师费多少?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时间: 2014-03-06 19:47

一、深圳离婚案律师费用

1、离婚起诉前五项准备

1)取得家人的支持

2)人身安全的保护

3)分居的审慎选择

4)对方的极端行为防范

5)调解方案的积极启动

2、离婚答辩三大智慧

1)管辖异议的提起与否

2)离与不离的答辩智慧

3)要求赔偿的答辩请求

3、庭审策略八个要点

1)离婚诉讼请求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既可能是为省案件受理费故意少列财产分割请求,也可能是为给被告一个“烟雾弹”,故意少提诉讼请求,让被告放松警惕,在起诉书中会少列诉讼请求。

2)也可能因财产调查的限制,有些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等需要通过法院调查才能知道,不得不少列诉讼请求。

3)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原告可以在庭审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向法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

4)对于诉讼请求的增加,千万不要不好意思为法庭增加麻烦。处理麻烦是法庭的职责所在,当然更为重要的

二、深圳离婚案律师费用

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父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着手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深圳离婚案律师费用

1、违法行为

2、主观过错

3、损害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5、重婚

6、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7、家庭暴力

8、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9、过错赔偿与扶养费的区别

1)过错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而扶养费的支付不以离婚为前提;

2)过错赔偿的过错严重到危害婚姻的存续,拒不支付扶养费,不一定危及婚姻关系的存续;

3)过错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而扶养费的支付仅限于经济上的支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