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犯公司利益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 时间: 2014-03-12 16:11

1、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我可以提起诉讼吗?

2、因公司财产利益受到侵害而间接引发的公司股东代位诉讼案件。

3、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公司机关成员(如大股东、董事、经理)责任或保护公司利益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而代公司提起的诉讼。

4、提起代位诉讼应符合如下要求:

1)提起诉讼的原告须是公司股东,且是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即具备股东资格,在提起诉讼和进行代位诉讼时始终保持股东资格;

2)股东在提起代位诉讼时应向监事会提出申请,必要时请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只有在申请被拒绝后才能代位诉讼,此为代位诉讼的前置程序;

3)由于代位诉讼的判决效力直接归属公司,因而公司既不能置身于案外,也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宜列公司为名义上的被告,不得积极支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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