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公司诉讼律师 时间: 2014-03-13 17:09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1、股东起诉解散公司诉讼程序

1)列明当事人诉讼地位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它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它股东变更为第3人;

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它股东的起诉。

2)管辖地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法院管辖。

2、股东在公司解散中的责任

1)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责任

第一责任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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