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民事律师费用 时间: 2014-03-14 14:34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效力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

4.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 —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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