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业务,非诉讼法律服务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时间: 2014-03-14 16:07

1、律师见证

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律师见证工作细则

2、法律咨询

3、代写诉讼文书

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

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

4、出具法律意见书

指律师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

5、发律师函

律师函指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名义,向委托人指定的当事人发送就相关事务进行声明的函件。

律师函范本

怎么发律师函

律师函的作用

6、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一般法律事务:企业设立、解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

特别法律事务:投资及项目开发、金融融资、公司证券业务、收购与兼并、企业的租赁、承包、托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

7、商务资信调查

自然人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房产登记、船舶登记、抵押登记、工商登记、工商年检、分支机构、投资方、债权、债务、投资、资产等情况的调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