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费用,诉讼保全申请费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 时间: 2014-03-14 16:09

诉讼保全费用,诉讼保全申请费

1、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如下: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数额):30元/件

1000元-10万元:金额x1%+20

10万元以上:金额x0.5%+520(最多不超过5000元)

2、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财产保全的具体期限为:

银行账号、存款:首次6个月,续冻3个月。

房产、土地:首次2年,续封1年。

股权:首次2年,续冻1年。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1年,续冻6个月。

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2年,续冻1年。

债券:首次1年,续冻6个月。

车辆:无期限限制(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机器设备、货物:首次1年,续封6个月。

到期债权:首次2年,续冻1年。

专利、商标权:每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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