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经济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4-03-17 17:15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

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

2、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在履行前交付;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

3、订立人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4、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

5、数额不同

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

6、制裁后果不同

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违约时,定金启动其罚则功能,具有明显的惩罚性。

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效果,制裁违约方以押金为限,给付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但接受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双倍返还的押金义务,惩罚效果较弱。

7、设定人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押金的设定人可以为合同债务人,也可以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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