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经济补偿,劳动纠纷赔偿的法律依据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时间: 2014-03-18 17:03

劳动纠纷经济补偿,劳动纠纷赔偿的法律依据

1.一般情况是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为解除,如双方协商接触的话,和普通热解除没有区别,给经济补偿金一倍或双倍。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中途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已经工作的年限给予劳动者赔偿,金额为每年1个月工资已经工作3年为例,每月1700元工
资,则赔偿金额=1700×3

3.因销售不好,公司总部决定关闭门店,理由充分,但是你们有选择权。

4.如果用人方依法支付赔偿违约金,就不属违法。

5.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1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10年,应该给10个月补偿金。

6.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7.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纠纷诉讼程序,劳动纠纷诉讼期如何确定?

1.起诉与受理

2.准备与受理

①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答辩;被
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②告知当事人权利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
和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③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调解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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