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问题?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4-03-20 16:20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问题?

1.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关于次的规定: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适用的税率:

使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4.为纳税人代缴税款的计算办法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为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为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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