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么解决、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婚姻法律师在线咨询 时间: 2014-03-21 11:30

家庭暴力怎么解决、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1.第43条规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第44条规定:

1)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第45条规定:

1)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3)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4.第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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