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时间: 2014-03-21 17:11

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1.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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