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离婚与同居财产处理异同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时间: 2014-03-24 15:44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离婚与同居财产处理异同

1、相同之处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为共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逃避债务的财产约定除外)。

2、不同之处

1)处理依据不同

解除婚姻关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财产处理。

2)法律保护模式不同

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18条列举的财产以外,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夫或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则以财产取得方式确定产权,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处分。

3)经济帮助条件不同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同居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则需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才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

4)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

5)诉的复合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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