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带什么?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时间: 2014-03-26 18:31

离婚时需要带什么?

1、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应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或户口专用章。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

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当事人身份证遗失

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提交临时身份证

4、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到有关部门更正。

5、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本

应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迁移证明。

6、如果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

应同时提交有正规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文本。

7、军人办理离婚登记

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8、结婚证遗失

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正常办理。

两本结婚证都遗失,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查询结婚登记档案、让其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两本结婚证都遗失,无档可查的,当事人应提供有夫妻关系的记载的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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