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代理词,离婚二审代理词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电话 时间: 2014-04-02 15:12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经过刚才的开庭审理,结合审判过程中归纳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

(二)

(三)

(四)

综上,代理人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被告有与原告继续在一起好好过下去的强烈愿望。

因此,建议法庭维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

二、关于争议房产,希望法院对其现状进行维持。

对该房产建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

(二)

就本案,代理人作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代理人: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