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案件律师 时间: 2014-04-09 14:37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合同成立的条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

1、买卖合同(即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

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

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5、本案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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