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概念,合同成立的要素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案件律师 时间: 2014-04-09 14:41

一、合同成立概念,合同成立的要素

1、合同成立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2、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3、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5、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6、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

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由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

它适用于当事人当面签订合同而又无须经批准的情况。

2)确认成立

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3)批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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