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无效违约责任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合同法律师 时间: 2014-04-10 14:46

一、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无效违约责任

1、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无效,形成无效的民事关系,依过错责任原则分清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无效合同经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当事人之间应承担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4、返还财产是指依合同已交付财产的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财产,同时,接受财产的当事人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5、这种相应的责任不是平均分担损失或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而是双方按照责任的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6、无效合同因合同自始无效,故合同约定的义务对当事人无约束力,当事人依合同取得的财产或利益应恢复到合同成立之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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