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问题,离婚精神赔偿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 2014-03-24 11:09

离婚赔偿问题,离婚精神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案例

2、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离婚过错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3、离婚精神赔偿金额、标准

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

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出对加害人有效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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