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 2014-04-09 15:37

一、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什么?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房产买卖中,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交易,除符合卖方交房、买方付款这一交付形式外,还必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证),这是房产买卖的关键之处。

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容易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房产买卖双方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产生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例如:买方不按时支付房产费用;卖方不按时给买方办理房产证等。由于房产买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房产买卖的交易当事人由于风险意识差、房产法律知识不足等原因,在现实的房产买卖交易中很容易引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

三、购房者要注意什么来避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

1.看清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内容条款。

2.查看房产证。查看房产证是每个购房者购买房子后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城市房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产所有权并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3.发生房产买卖纠纷后要收集证据,比如房产买卖的收款收据,来证明自己已经支付过房产费用。

四、什么样的房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1.房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产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产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产时只转让房产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产的主体必须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若干人共有房产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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