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是否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时间: 2014-03-24 15:21

1、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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