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

作者: 深圳律师 分类: 深圳劳动合同法律师 时间: 2014-08-22 15:02

一、劳动合同工资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

1、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

2、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与法律规定不符。

二、劳动合同约定事项

1、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它事项。

约定其它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2、在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这两类劳动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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